“既然是你弟弟的……我觉得你还是带回去还给他比较好?”
“算了,放过我吧老兄,他弹这东西比锯木头还难听,”年轻人翻了个白眼儿,干脆利落的将车钥匙甩给了我,“而且这大热天谁背它走上几公里回家?”
我就这样又拥有了一把吉他,以至于开着灰扑扑的破车往回走的时候一度以为自己已经踏上了文艺青年们最向往的那条路:在空旷的,一望无际的公路上开着一辆破车,拉着一件乐器一些画纸和颜料还有最简单的行李,一边哼唱着小调一边奔向永远新鲜的前方——如果不是这破车动不动就漏油熄火儿,吉他不是断了根弦,俄亥俄州的太阳不是连续十多天把我晒的险些昏死在车里的话。
我被迫学了点儿修车技能,大多是偶尔路过的人教的。也许是一个年轻人一脸迷茫的站在一辆漏油的,破烂到应该出现在废铁厂而不是公路上的蓝色汽车边,脸上和头顶还被蹭了几条漆黑的灰的模样实在是过于可怜,极大多数在此时路过的人都会下车帮忙。
当然,倒也不是没有反而扬我一脸尾气的人存在,但我天生就不大在意这些。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在偶尔开过湖泊时下去就着浅滩清水洗个澡,顺便再提一点儿清水去擦擦车。我尽量在城市或者小镇里过夜,有时夜深人静,繁星满天时我会把吉他拿出来,在稍远的地方拨着剩下的五根琴弦,哼上一首我曾经学过的歌。
“Lord,I'm one, Lord,I'm two,
Lord,I'm three, Lord,I'm four,
Lord,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2]”
这首歌过于超前,我无意于将之拿出来给现在的人听,只是唱着唱着,总会又有些想家的余味。
我一梦数十年来此时代,一文不名,潦倒困顿,这是我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选择。可当鸟儿飞出温暖安逸又舒适的巢,当它展开双翼去拥抱整片天空而又回顾自己的处境,当他发现自己以为的安全舒服的鸟巢其实是被建造在一根随时可能折断的枯枝上,当他发现自己魂牵梦萦的湛蓝天幕正在被浓烟污染成黑灰色,那么他必然要去做些什么。
我想,我终于找到了我要做的事,而那将是我毕生的野望。